刑法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 出版歧视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 出版歧视

文章插图
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 。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刑法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 出版歧视】1、必须有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的行为 。
2、刊载的必须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 。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