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流量经济”也要规范发展

文/梁言品
日前 ,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报 , 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 , 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
近期 , 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 。 在此过程中 ,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 , 以上两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 , 于是进行了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 目前 , 案件事实清楚 , 偷逃税金额所得明确 ,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 同时 , 还有个别网络主播自查自纠不到位 , 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 , 正由属地税务机关进行稽查 。 这表明 , 纳税是公民义务 , 凡属故意偷逃税 , 都会被依法严惩 , 任谁都不是例外 。

人民日报评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流量经济”也要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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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 , 文娱领域时常出现偷漏税现象 , 备受诟病 。 前有对范冰冰及其公司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 总计8.83亿元;后有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 共计2.99亿元 。 如今 , 一些网络主播也涉嫌偷逃税 , 且金额不低 。 这意味着 , 有必要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 , 特别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 , 要定期开展风险分析 , 也要进行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 对情节严重者 , 需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严肃依法查处 。 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 , 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 才能提升相关从业者的税法遵从意识 , 营造健康有序的从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 相关从业人员也只有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 提高意识、承担责任 , 才能更好地从业为人 , 才能真正赢得市场、赢得尊重 。
【人民日报评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流量经济”也要规范发展】法律面前 , 没有明星 , 没有流量 , 更没有侥幸 。 其实 , 明星艺人既是公众人物 , 又在一定意义上是高收入者 , 纳税的法定义务是本分 , 带头自觉诚信纳税也是责任;网络主播以信誉带货 , 从事商业活动 , 纳税是在积攒无形的口碑 。 无论网上网下 , 不管哪个领域 , 都不存在税收的“灰色地带” 。 特别是随着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 , 市场规模大、从业群体大 , 给行业监管带来了难度 , 给维护税收的法律性和权威性也提出了挑战 。 越是如此 , 越应加强对“流量经济”的规范监管 , 推动相关行业在公平公正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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