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的日益繁荣,网购逐渐成为时下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而某些不良淘宝商家,为了提高交易量,竟通过虚假交易即“刷单”来提高自己的信誉度和好评量 。日前,彭泽一男子因通过购买或网上下载他人淘宝、支付宝账号“刷单”而被判刑 。
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宁某系无业人员,通过刷单以此挣取外快满足日常开支 。通过网上购买等方式获取387组含有他人淘宝账号、登录密码及支付宝账号、密码、支付密码、实名身份证号码的信息和163组他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并使用该成组的淘宝账号信息为电商刷单收取佣金,从中获利15712元人民币 。同时购买了扫号软件及打码软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淘宝进行淘宝刷单 。
法院受理后认为宁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163条,且使用了部分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组建的387组淘宝账户为电商刷单,非法牟利15712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可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违法所得 。

文章插图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怎么举报?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 女孩子最佳时辰未时 女孩子最佳时辰
- 注册装修公司的流程 个人注册装饰公司流程
- 游戏名字5个人配套的 游戏名字四个人配套的
- 个人拼多多开店需要什么条件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怎么确定
- 2019平安夜一个人过的个性签名
- 签合同法律生效吗 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是一罪还是数罪呢
- 淘花邀请一个人多少钱 淘花在哪里看邀请人
- 抖音个人店铺怎么关闭 抖音店铺怎么关闭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