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平等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
二、等价有偿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

文章插图
三、自愿与协商一致原则 。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 。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四、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
- 签订合同之后还可以反悔吗
- 房屋租赁合同多少年以下有效
- 如果员工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结算工资要怎么办
- 承租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对方欺诈可以撤销合同吗
- 买房合同谈不拢定金是否可以退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 电子借款合同要怎么签才有效
- 借高利贷签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 夫妻的离婚协议是否属于合同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