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 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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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 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 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 , 违反国家规定 , 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 , 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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