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是: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丢失的动产,包括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
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不是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抛弃的财产,而是由于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不慎,非依其意志而与其脱离占有状态的动产 。
遗失物与埋藏物、隐藏物在特征上也有所不同,它不具有隐蔽性,而具有显而易见性 。

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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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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