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 应当以保证人以及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 ,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 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 , 依据书面形式 , 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 依法达成书面协议 , 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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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 ,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 , 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 , 被债权人接受的 , 保证 。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 , 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 , 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 , 保证合同成立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当事人订立合同 ,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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