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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