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记录拟与住房保障挂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文明行为记录拟与住房保障挂钩
昨天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 会议听取审议《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 《条例(草案)》明确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等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 , 重点治理随地吐痰、高空抛物、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 并对这些行为设立了罚则 。 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 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 , 依据文明行为记录 , 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等优惠政策 。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作了关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 本次立法将此前的问卷调查中市民最支持及最反对的 20 多项行为直接入法 , 并吸纳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200余条意见 。 《条例(草案)》包括六章 , 分别为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 , 还有总则和附则 。 本市将每月最后一个双休日设立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 。
《条例(草案)》对文明行为 , 分为鼓励倡导和基本规范两个层次 。 一是突出首都特色 , 提出了热爱祖国、热爱首都的政治要求;倡导单位和个人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 包括见义勇为 , 低碳生活 , 节约水、电、气等公共资源 , 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合理使用公共设施设备 ,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
二是明确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观赏、文明用网、文明就医等八个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 。 八个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不随意丢弃杂物、乱写乱画 , 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等候依次排队 , 文明饲养宠物 , 医患双方应当文明处理医疗纠纷等 。
《条例(草案)》保障与促进一章 , 规范了各方主体责任 , 确立了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引导、测评与清单、表彰奖励、文明记录、联合惩戒等七项工作制度机制 。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评价指标体系 , 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 作为本市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参考 , 并向社会公布 。 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 加强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使用 。 本市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 , 依据文明行为记录 , 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 。 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
本市建立完善不文明行为日常检查和联合惩戒机制 , 加强不文明行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并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 。 本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 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文明行为 , 根据执法需要 , 可以要求行为人提供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身份证明信息 。 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 , 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记录 , 可以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参考依据 。
此外 ,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 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申请参加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的 , 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 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 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核心
24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交通出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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