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兼职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事由


兼职 , 一般是指在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以外 , 在业余时间内 , 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持不禁止态度 。兼职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 取决于兼职者是否存在上述三种情况 , 而兼职本身并不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事由 。一般情况下 , 有兼职行为的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对相关行业的劳动者有明确禁止兼职的规定;劳动者兼职行为构成对用人单位的欺诈 , 并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
【职工兼职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事由】【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职工兼职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无效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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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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