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四房、LOFT......深圳1977套人才房来啦!不限户籍!( 二 )
特别是最近公租房的消息可不少
有申请公租房的小伙伴可不要错过啦!
今天小编又给大家带来了
更多关于公租房的好事
有大鹏认租公示、光明人才安居房......
一起来看更详细的~
大鹏新区公租房认租签约
大鹏新区住建局发布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认租申请终审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 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100户 , 并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和方式
此次选房的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 , 选房安排见下表 。
选房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
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 , 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分配合同 。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 , 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图源:摄图网(ID:500709576)
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 ,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 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 。 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 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 , 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 , 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 , 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 。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 , 视为退出轮候库 。
(三)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 , 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 , 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 , 仍应当如实申报 。 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 一经发现 , 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图源:摄图网(ID:500564156)
如果对大鹏新区公租房还不了解 , 可看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
过时不候!深圳3084套公租房正在配租!还没申请的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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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323套人才房可申请配租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供应人才安居房共323套 。 现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松白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地铁6号线公明广场站)宏发天汇城一期 , 供应房源共计323套 , 户型为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61-64㎡) 。
(二)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27.74元/月·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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