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四房、LOFT......深圳1977套人才房来啦!不限户籍!( 三 )
2.物业服务费:3.98元/月·平方米 。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
注:
(1)上述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 , 在基准租金基础上 , 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 最终根据价格评估报告 ,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4)物业服务收费为现行标准 , 如有变更 , 按最新标准执行 。
图源:摄图网(ID:500514132)
二、配租对象及配额
(一)配租对象
本次人才安居房的主要配租对象为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人才 。
(二)配额
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130套 , 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2.教育系统93套 , 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3.医疗系统100套 , 均安排60平方米住房 。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标准
根据此次供应人才安居房源的实际 , 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配租管理办法》配租标准选房 。 以家庭申请可配租一套人才住房 , 以单身申请至少两人或以上租住一套人才住房 , 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
(二)配租规则
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如下条件的人才及家庭人员: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未租住保障性住房 , 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
图源:摄影图(ID:500786466)
四、配租程序
(一)房源认租时间
认租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00-2019年12月3日18:00 。 2019年12月3日18:00前未提交认租申请材料的 , 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人才安居房 。
图源:摄图网(ID:500775268)
(二)认租流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申请人已婚或单亲的 , 配偶(单亲家庭除外)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提交《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安居房申请》
2.《光明区人才安居房申请表》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有效鉴定文件(全国或本省、市颁发证件)
4.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
5.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 , 非深户需另行提交居住证 , 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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