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买房要防止开发商的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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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购造势
现在的楼盘销售中 , 流行认购 。 开发商楼盘预售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 一是为了造势 , 营造出疯抢的“假象” , 二是为了摸底 , 看一下项目的吸引力如何 。 因为认购有着一定的优惠 , 因此会有购房者心动 。 但是商品房的预售是存在风险的 ,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 , 可能土地出让金没有缴齐 , 将来无法办理房产证 , 也可能会存在房屋抵押给银行的风险等等 。
首先尽量避免冲动加入认购人潮 , 理性对待买房行为 , 其次就是要尽量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品牌开发商 。
2、侵吞购房定金
房屋交易的过程中 , 会在正式合同的签署前 , 双方拟定一个房屋认购合同 , 同时缴纳一定的款项 。 这个钱款是否视为“定金” , 主要就是看认购书的内容 。
一般认为 , 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 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 ,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 , 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 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 , 适用定金罚则 。 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 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 , 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 。
3、特价房陷阱
年底购房时 , 特价房优惠是常见的营销手段之一了 。 因为房价上的 , 让很多购房者心动 。 但是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 , “无好货”的真理一样适用于楼市 。 特价房大多存在一定瑕疵 , 也许是楼层不合理 , 也许户型过于奇葩等等 。
当然也不排除有“捡漏”的可能 , 遇到特价房时 , 购房者一定要搞清房源的具体信息 , 不要因为钱而消费了自己未来的生活舒适度 。
4、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 , 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 ,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 , 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的 , 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 这时 , 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 , 合同就算是完成了 , 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 所以当心留白的位置 , 不要给开发商可趁之机 。
不是说开发商就一定会“套路”购房者 , 但是作为买方 , 小心谨慎总不会错 。 知已知彼 , 才能买到合适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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