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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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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