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中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
1、两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

在民法中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呢

文章插图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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