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与他人开展与公司同类业务是违规么


董事与他人开展与公司同类业务是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董事与他人开展与公司同类业务是违规么】【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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