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文章插图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 夫妻双方自己签订的离婚协议.法律上会有效吗
- 已经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债务我该怎么办
- 夫妻宫无主星该星象是怎么回事呢
- 陪嫁钱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起诉分财产
- 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 揭秘夫妻不和面相的原因
- 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的义务是什么
- 离婚时财产转移了的要怎么追索
- 如何判定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