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罚金的,人民法院只会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而不会犯罪分子配偶合法的财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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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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