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
(3)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3、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续签劳动合同是自愿的 , 员工不续签合同没有什么法律后果 。
【法律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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