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余 取(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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摹写与原拓之别
互为异体字的“馘”与“聝”,从字形发展看“馘”字当先于“聝”而出现,“馘”(聝)之字形发展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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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馘”演变轨迹
我们把“馘”字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字形似“而”字甲骨字形;第二阶段从首从戈;第三阶段从“而”(形似)从或,虢季子白盘其实亦从“或”;在第四阶段出现“馘”“聝”并用 。“聝”字经历了由简到繁的发展路径,我们看最初的甲骨文字形,看上去与甲骨文“而”字似无差别 。
似“而”字之“馘”更是令人恐怖甲骨文“而”字,最初之意为胡须,为象形字 。《说文·而部》:“而,颊毛也 。像毛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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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而”
“而”字后来又泛指有毛之部位,最后被假借为连词“而”,本义便消失很少为人所知 。
我们接着分析“馘”字,从发展轨迹看,最早的甲骨文字形“馘”形似古文字“而” 。很多人都对此有误解,认为此部分为“爪”,以此解释意义与“馘”相差甚远 。刚才我们提到,“而”字后来泛指有毛之部位,甲骨文最初“馘”字其实就是带有毛发的头皮,以此指称被杀之敌 。古人抓到俘虏不光砍头,更有甚者还要剥掉头皮,因此字形中才有头皮附有下垂之毛发的“而”字 。
关于此说法林沄先生有着比较可信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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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解决了“馘”字最初为“而”形或含有古“而”字的问题,“馘”字的二三阶段既有首又有带毛发之头皮 。由此便知古人对战俘的残忍手段可见一斑 。
那后来为什么又出现割“耳”之“聝”了呢?这跟古代对待战俘的处置方式不同有很大关系,试想如果战俘较少战胜者还可以带头回去领赏,当杀敌数量巨大之时遍地头颅如何处置?于是,战胜者就想出了取左耳之法 。战胜之后,士兵皆串着几串儿左耳回去,想想这场景也让人毛骨悚然 。
最后,我们再说说“取”与“馘”(聝)之别 。从字形上分析,“取”字由“又”(手)、耳组成,显然是表示一种动作,因此“取”为动词,表示割取敌人的耳朵 。“馘”,从表示带毛发之头皮,到“戈”“首”的会意形体,再到“首”或“耳”与“或”构成的形声字皆用为名词,指称战场上被割下的敌人的“头颅”或者“左耳” 。《司马法》:“载献馘 。”《诗·大雅·皇矣》:“执讯练练,攸馘安安 。”《鲁颂·泮水》:“在泮献馘 。”其中之“馘”皆为名词 。
结语“取”为以手去取被杀敌人的耳朵之形,为动词 。“馘”“聝”为异体字,为“俘馘”之意,最初的甲骨文为带有毛发的头皮,部分金文以戈取首或耳之形,金文至篆文该字从耳,或从首,“或”表声,常用作名词 。
参考文献:1.田炜著,《西周金文字词关系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 2016.03 。
2.林沄,《新版<金文编>正文部分释字商榷》,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八届年会论
【取余 取】文,199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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