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买卖区别 房屋赠予和赠与的区别】
如果一方有房屋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赠与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赠与的行为实质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 。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 。赠予是赠送房屋给人,也指赠给的房屋等 。当房屋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 。赠予是实践合同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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