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到检查院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已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在检察院办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并列关系 。由此可见,他们都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所以案件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机关可以再次对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

案件移交到检查院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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