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我国法律对于动产或不动产的风险负担问题 , 原则上采取交付主义 。标的物毁损、灭失标的物交的风险 , 在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依据】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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