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享有批捕权,但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批准逮捕的决定在于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而非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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