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如何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文章插图
- 一年四季开花的菊花有哪些品种
- 贩毒200克应该判多少年
- 2021高考超二本线10分可以上二本吗
- 2020正能量的早安句子
- 黄杨一年四季都可以移栽吗
- 销售假药金额500万以上但未造成人体伤害会判无期吗
- 银泰365会员第一年免费是真的吗
- 摄影师后期修图都是用什么软件
- 小学一年级2班班级口号
- 躲春必须要一个小时吗 躲春是一年一次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