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莫信“打造样板间”噱头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李蕾 记者薛庆元)现如今 , 随着家装行业发展成熟 ,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 , 也会同时约定安装符合家装风格的家具 。 近日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具品牌、品质与约定不符的家装消费纠纷 。
今年9月 , 张先生想对刚刚交付的新房进行装修 , 于是找到金陵国际家居内一家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 , 合同约定45天装修完毕并交付使用 , 可装修刚刚过半 , 张先生发现家里的家具不仅与商家承诺的品牌不一致 , 家具质量更是出现了一些问题 。 这对于新房装修抱有很大期待的张先生来说实在是闹心 , 他多次找商家协商退货 , 商家却只同意换货 , 不同意退货 , 张先生一气之下向12345平台发起投诉 。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兴隆分局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 , 立即向张先生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请其提供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经了解 , 张先生所签约的装修公司总部在上海 , 是某设计联盟的成员单位 , 其在南京的设计师负责与张先生对接 , 带张先生到品牌实体店挑选家具规格 。 商家标榜会低价、高质量地将张先生的新家打造成样板房 , 并声称这些品牌均为其总公司旗下品牌 , 为此 , 张先生签下了装修合同 。 可装修到一半 , 张先生发现家中家具不仅与公司承诺品牌不一致 , 而且在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款式 , 已经入场的一半以上家具还出现了质量问题 , 这与商家承诺打造样板间的效果相差甚远 。 商家提供了质检报告及合同内容 , 合同内并未对口头约定的品牌进行详细规定 , 张先生对商家失去信任 , 准备协商退货退款 , 可商家却以合同内并未规定具体品牌为由拒绝 。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兴隆分局多次进行调解无果 , 双方关于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装修进程等存在较大争议 , 难以达成一致 。
调解现场 。 李蕾/摄
11月26日下午 ,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消费者、商家、消协、党群办(纪委)、律师及媒体各方一并参加了现场调解会 , 就合同内容、产品质量、退款金额进行协商 , 历经近4个小时激烈讨论 , 商家最终同意将有质量问题的家具退回并退款 , 消费者保留窗帘墙纸等定制类商品 , 双方现场签订同意调解书 。
虽然达成调解协议 , 但此事对双方都有较大影响 。 双方前期都花费了大量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本次房屋装修上 , 最终是提前终止合同 。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消费者:装修消费是一件繁琐且长期的的过程 ,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 , 要对优惠价、内部价、样板房价等具有价格诱惑力的商品进行仔细核对 , 对双方口头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具体内容务必落实在合同或附加协议内 , 切勿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 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 特别是关于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以防后期因装修过程产生的不愉快而提前终止合同发生纠纷 , 文字合同是最有利的法律证据 。 装修进程中消费者应对每一次货品的进场进行验收 , 可要求对方出具产品质量合格报告及品牌证明等文件 ,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 , 以避免后期纠纷 。 关于定金支付问题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 但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警惕全额付款的方式 。 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 , 方可签字付尾款 。 消费者如想避免装修纠纷 , 应在装修的每个环节均应做好文字约定 , 这是保护消费者最有利的武器 。 若双方出现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可向消协投诉 , 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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