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 , 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 。对于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 应当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 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文章插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车辆临牌最多可以打几次 汽车临牌可以打几次
- 转让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哪些人应当承担责任
- 汽车上税需要什么 车辆上税需要什么手续
- 车辆交强险晚交可以吗 交强险能晚交吗
- 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
- 代办车辆过户多少钱一个月 代办车辆过户多少钱
- 特种车司机要什么证 特种车司机要什么证
- 胎压过高对车辆有什么影响
- 车辆保险的受益人在哪里看
- 一般车辆轴距是多少 轿车轴距一般是多少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