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提供的权利救济方式,或者是为弱势一方提供的法律救助手段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文章插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