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1、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口头遗嘱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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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 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
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 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 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 签名 , 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代书 , 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 可以立口头遗嘱 。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 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危急情况消除后 ,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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