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什么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
-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没签合同押金可不可以退吗
-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缴纳社保
- 代购属于什么合同 代购合同是什么
- 签合同录的视频有用吗 开视频签合同有效吗
- 先履行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到期合同债务是情形有哪些
-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申请怎么写
-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的关系是什么
- 合同显失公平的后果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