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一、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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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
提供以下必要材料:1、起诉状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6、子女情况的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等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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