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远未成熟 慢赛道跑不出“快手”( 三 )


“慢性疾病患病人数多、病情延续时间长、病因复杂 , 治疗累积费用高 , 且需要频繁的医患交流 , 常规的线下体系难以承载海量的管理需求 。 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患者 , 难以次次跋涉到城市医院复诊 。 相较之下 , 互联网是一种解决慢病管理的高效手段 。 ”阿里健康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表示 。
医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整个疾病管理未来的市场空间巨大 , 谁能满足患者诉求、谁更符合政策趋势 , 谁在下半场竞争中的胜算就会更大 。 ”
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经历了野蛮生长后 , 互联网医疗行业步入强监管时代 。 10月26日 , 国家卫健委组织起草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 为当前互联网诊疗的监管提供了依据 。
在医疗监管方面 , 要求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主动与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对接 ,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对医疗机构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 。 这有助于清退僵尸互联网平台 , 清退“低小散”平台 , 提升行业参与者质量 。
在人员监管方面 , 《征求意见稿》指出 , 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 , 确保由本人接诊 。 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接诊 。 这有助于提升接诊质量 , 避免医疗事故 , 打击不合规的轻问诊平台 , 打击AI开方平台 。
在业务监管层面 , 明确患者有义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 , 不得假冒他人就诊 。 由接诊医师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 并采集证明患者已经确诊的纸质或电子凭证信息 。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电子病历信息 , 应当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共享 , 由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质控 。
上述《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互联网诊疗终止条件 , 首诊需线下 , 这给轻问诊模式带来较大合规成本 。 此外 , 加强药品管理 , 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 。 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违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 。
“这秉承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 , 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医药电商/O2O处方药的销售模式 。 《征求意见稿》强调不得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 不得违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等 , 从源头上打击药品回扣 。 ”一位业内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 。
上述医联负责人表示 ,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厘清了医院是医院、药店是药店的监管思路 , 总体而言更为专业 , 对行业是长期利好 。 (采访人员 张敏 李豪悦)
编辑: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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