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赌博,赌债不属于共同债务 。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 , 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因此,从法律关系上说,赌债不成其为债权 。关于夫妻一方赌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
一、夫妻一方赌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赌博,赌债不属于共同债务 。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因此 , 从法律关系上说,赌债不成其为债权 。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二、如何认定赌债的效力
涉赌债务可以结合涉赌债务中的当事人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行为不同而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 , 或者是先赌后借,一般情况是在赌博过程中,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支付,而采取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或者是先借后赌,是指赌博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先有借贷关系后发生赌博行为;
2、赌博关系中当事人与第三人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其中,以是否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第三人有恶意与善意之分 。
3、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恶意借贷债务,一种情形是在赌场内或赌场之外,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 , 明知或应知借款人借款目的用于赌博,而专门从事的放高利贷行为;一种情形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搏活动而借款的,出于亲情、友情等其他非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借贷行为;善意借贷债务 , 是指不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与借款人产生的借贷关系 。
3、其中对于第一种情形,或者不存在实际的借贷行为 , 或借贷关系双方虽有借贷行为发生 , 但借款用于支付赌债,用途不合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均应认定为赌债,赌债自始不产生债的效力,法律不予保护;对于第二种情形,则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不保护恶意第三人的债权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另一半根本就没有帮助其偿还的义务 。对于债权人来说,明知道当事人是为了赌博还借钱给债务人的,这种借贷关系也是法律不保护的,债权人如果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索要该笔债务的话是不切实际的,这样的债务债权关系本身就是非法的 。

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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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欠的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 夫妻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 , 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并且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由于赌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 。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赌债,否则仍有可能会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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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一、赌债 夫妻共同债务 吗 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 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 , 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赌博 , 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 , 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二、如何认定赌债的效力? 涉赌债务可以结合涉赌债务中的当事人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行为不同而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或者是先赌后借,一般情况是在赌博过程中,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支付,而采取 欠条 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或者是先借后赌,是指赌博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先有借贷关系后发生赌博行为; 2、赌博关系中当事人与第三人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其中,以是否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第三人有恶意与善意之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 , 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予以制裁”,恶意借贷债务,一种情形是在赌场内或赌场之外,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 , 明知或应知借款人借款目的用于赌博,而专门从事的放 高利贷 行为;一种情形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搏活动而借款的,出于亲情、友情等其他非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借贷行为;善意借贷债务,是指不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与借款人产生的借贷关系 。其中对于第一种情形 , 或者不存在实际的借贷行为 , 或借贷关系双方虽有借贷行为发生,但借款用于支付赌债,用途不合法 , 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均应认定为赌债,赌债自始不产生债的效力 , 法律不予保护;对于第二种情形,则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不保护恶意第三人的债权 。综上,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 , 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要是在夫妻 离婚 之后, 债权人 就赌债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此时可以就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抗辩 。
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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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夫妻之间赌债不算是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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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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