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对号入座拟写入民法典 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11)
精神损害 放宽赔偿条件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 , 草案二审稿也进行了修改 。 草案第九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 , 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限于“故意”条件过于严格 。 草案二审稿在“故意”的基础上新增了“重大过失”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此外 , 二审稿还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 有意见指出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 ,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 , 为了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必须显著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 , 把法律的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 二审稿新增规定 , 故意侵犯知识产权 , 情节严重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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