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买的房, 法官又说不让买! 神秘女总裁: 这里的房子不是什么人都能拿下的...( 八 )
拍卖公告第六条注明 , 标的物未腾空 , 以实物现状为主 ,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 并未提到之前梁局长所说的问题 。
记者提出 , 丹徒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相关规定 , 对于房屋实际存在的问题 , 如果没有明确标注 , 是否由法官在拍卖完成后再通知竞买人 , 法院没有正面回答 。
不过 , 工作人员表示 , 按照新规 , 第一轮拍卖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0% , 流拍后进入第二次拍卖 , 价格可以酌情下浮 , 如果第二次仍然流拍 , 则进入变卖程序 。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 , 一旦有人竞拍成功 , 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 , 法院应当尽快办理交接手续 , 可张法官和梁局长为何再三劝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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