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方便了!南宁房贷“商转公”,无需结清贷款就可转( 二 )
解读
借款人及其配偶符合南宁中心“商转公”顺位抵押条件 , 才能办理 。 目前 , 郭先生暂时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
第一 , 商贷发放行与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 , 目前 , 南宁中心已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约 , 在上述两家银行办理商贷的客户才能办理“商转公” , 其他商业银行将陆续跟进合作 , 若是自行结清贷款的“商转公” , 不受商贷所在行限制 , 仍正常受理;
第二 , 借款人须已取得该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 且该自住住房只办理过商贷发放行的一笔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 无其他抵押记录 。 郭先生的房屋尚未交付 , 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办理;
第三 , 该自住住房在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能增加其他抵押权人 , 因此 , 如果郭先生想增加妻子为共有产权人 , 须避开“商转公”期间;
第四 , 目前 , “商转公”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 郭先生的商贷剩余本金超过60万元 , 如果想办理该业务有两个解决办法 , 一是自筹约40万元资金再进行公积金贷款60万元 , 二是待条件成熟后 , 南宁中心将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组合贷款 , 届时 , 郭先生再提出申请 。
市民如有不理解的地方 , 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 或到南宁中心贷款服务部(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D座5楼)现场咨询 。
另外 , 南宁中心六县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商转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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