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窗口提示“咳嗽务必掩住口鼻” 回应:已撤除
办事窗口提示“咳嗽务必掩住口鼻”
新洲区总工会已进行整改
长江日报讯(采访人员孙笑天)“咳嗽务必掩好口鼻 , 不要溅到他人身上” , 话虽不错 , 但摆放在对外服务窗口 , 是否妥当?近日 , 网民兰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反映 , 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 , 柜台上有个“霸气”的提示牌 , 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 。
兰先生介绍 , 上月27日 , 他到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家人办理职工医保报销手续 , 在办事窗口前看到了这个提示牌 , 当时就觉得很不合适 。 “我在很多单位、很多窗口办过事 , 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提示 , 该职工服务中心也就这一个窗口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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