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宁人公积金还房贷有大变化!( 二 )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总和 大于 其月还款本息额的 , 每月委托提取还贷额不超过该笔商业贷款上月实际还贷本息额 ;

月缴存额总和 小于 其月还款本息额的 , 提取金额以月缴存额总和为限 。

优先提取主借款人的当月缴存额 , 不足部分依次提取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当月缴存额 。

不明白?举个例子↓

假设职工李先生公积金月缴存额是2500元 , 配偶张女士公积金月缴存额是1000元 , 符合申请条件签订了商业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协议 。

李先生1月份归还了3000元商业贷款 , 2月份李先生可以提取公积金2500元 , 张女士可以提取500元 , 这两笔钱将分别划转至李先生及其配偶名下的银行借记卡 。

此外 ,

还帮大家打听了几个问题:

01

如果职工和配偶名下有多笔住房商业贷款 , 能否分别办理按月提取业务?

职工家庭有多笔住房商业贷款的 , 只能委托其中一笔 。

02

职工和配偶就一笔住房商业贷款能否以不同的提取方式办理还贷提取?

一笔住房商业贷款一年内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方式 。

职工申请偿还商业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后 , 如要终止该业务转为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纯商业贷款 , 需在终止时间一年以后方可办理 。

海宁目前公积金政策全解

2019年9月10日起 , 海宁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变动 , 报姐整理了一下调整后目前的贷款资格、额度、首付比例、利率 , 大家了解一下吧~

贷款资格

所购住房

贷款资格

首套首次

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首套二次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已还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 ,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

第三套或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

职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

最高贷款额度

涉及中心城市

品质提升工程的

单方缴存的

30万元

上浮50% , 即45万元

2人及以上缴存的

60万元

上浮50% , 即90万元

注:9月10日起 , 职工家庭已还清公积金贷款 ,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 实行全额贷款政策 。

职工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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