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业主,青岛嘉凯城棋高一着!( 二 )


为了这次诉讼 , 安先生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 , 他甚至和其他业主一起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涉案部分户型的房屋装修造价进行了鉴定 。 安先生称 , 他和其他业主们为此耗费了大量精力并支出了高昂的费用 。 安先生说 , 提交给法院的《鉴定申请书》中 , 评估机构在进行价格评估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费、合理利润、管理费等必要支出 , 因此不是“对房屋装修中各单项项目用材及施工价值的简单累加” 。
安先生所说的与其他业主一起支付高昂费用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行为 , 源自青岛嘉凯城业主的集体诉讼 。
而业主们的这些类似诉讼 , 结果都不乐观 。

为什么会这样?法院是如何判定的?
法院的判决
法院对安先生的理由逐一进行了判定 。
关于补充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 , 法院认为 , 该合同体现了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故合法有效 , 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遵守并履行各自义务 。 安先生主张合同中部分条款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 但是安先生的诉讼主张是否成立 , 这些条款并不是必须认定的事项 , 因此 , 这些条款是否应该排除 , 在本案中不予处理 。
关于是否需要调取装修成本的资料 , 法院认为 , 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装修价格 , 而且装修价格并不等同于装修造价成本 。 商品房具有交易商品的属性 , 其在出售过程中必然包含开发商的可得利润 , 合同约定的房屋综合单价是开发商综合了交易市场的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利润空间等各种因素 , 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 , 并非对房屋装修中各单项项目用材及施工价值的简单累加 。 法院明确 , 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高于实际交付的装修价值是符合商品市场正常运行规律的 。 因此 , 安先生申请对装修成本进行评估对本案不具有实际参考意义 。
关于对涉案房屋的装修造价进行鉴定 , 法院的观点是 , 装修价格不能直接等同于装修标准 , 开发商进行涉案房屋装修所支出的费用 , 并非双方协商确定房屋装修价格的决定因素 , 亦不能作为认定双方约定装修标准的证据 。
法院最终判定 , 安先生以青岛嘉凯城交付的房屋装修标准低于约定的装修标准 , 在诉讼中要求对装修造价进行鉴定 , 按照装修造价与约定的装修价格之间的差价赔偿损失 , 没有法律依据 。
此后的二审 , 安先生依然败诉 。
精装修退差价曾引发开发商维权
说起精装修退还差价案例 , 就不能不提发生在南京的“富力十号精装修系列案” 。
45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价格 , 经过权威机构鉴定 , 算上人力、税费等成本 , 实际造价为2526元/平方米 。 南京“富力十号”的业主们据此发起多宗诉讼 , 请求法院判令南京富力退还精装修差价 。 南京中院在原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业主诉讼请求的基础上 , 再审改判 , 要求南京富力向每位业主退还16万-26万元不等的价差 。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 , 由于各家企业建材报价不同 , 南京中院没有采信业主和南京富力的报价依据 , 而是依据企业装修过程中应交的规费和税金 , 反推出实际装修成本 , 进而与业主实际支付的装修成本计算出差价 。
该判决引发了巨大的轰动 。
2019年初有报道称 , 中粮地产南京、南京富力地产和南京雅居乐等9家房地产开发商 , 联名向江苏省高院“陈情”了一份《关于依法维护精装房交易稳定避免恶意诉讼造成群体事件的紧急报告》 , 报告中称:富力十号业主精装修房再审判决后 , 引发诸多拒绝收房的效仿 , 要求进行装修核价并退还差价 , 有些楼盘甚至出现上午开盘下午维权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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