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家庭被纳入共有产权房的供应对象范围,来看新政!( 三 )

  将本办法中的“区(县)”均修改为“区” , “规划国土”均修改为“规划资源” , “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 。

  本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部分文字和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 , 重新公布 。

※ 点击阅读原文 , 即可查看《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编辑: 姜天瑶

来源: 上海市政府网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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