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6个月为什么要结案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 。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
2、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
3、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强制执行6个月为什么要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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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
【法律依据】
【强制执行6个月为什么要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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