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请执行 。
由于经济帮助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时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夫或妻),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时,一定时间内的生活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者本人,他人无权主张该项权利 。如果受帮助一方死亡,则无帮助的对象,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存在,帮助一方理所当然地有权停止支付 。
另外,由于经济帮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当经济帮助未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一方的遗产,故经济帮助又不等同于一般的债权,当受帮助者死亡时,经济帮助即消灭,不存在将经济帮助作为遗产继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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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能不能申请执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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