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的角度来看 , 首先牵扯到的是主权 , 像Meta这样一个大公司 , 它本身有没有主权 , 或者说它的这种规模和主权国家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张力?超级平台等大公司会不会改变现有的政治结构 , 这是一个大的问题 。 扎克伯格曾经明言 , Facebook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 。 Facebook有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裁决的实践 。 如果采取一种比较武断的态度 , 一开始就不允许大公司参与到政治里面来 , 不承认它这种力量 , 那么 , 可能会碰到更棘手的问题 。 比如说货币发行 , 因为Metaverse肯定要发行自己的货币或者类似的凭证 , 这在美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 比特币、各种代币、加密货币等等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市场 , 它实际上对美元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作用 , 这是一个宪法上应该考虑的问题 。
当然更重要的宪法问题是 , 由于化身的普遍化 , 个人身份的界定就成了问题 。 如何来界定现实-虚拟这种状态下的人的身份?传统宪法和宪法学考虑到的是实际的人 , 但是没有考虑过虚拟的人 。 当一个人有几个化身时 , 如何证成某一个人的真实身份 , 确定应当保护哪一个化身?
从国际法方面来看 , 管辖是第一个问题 。 像Meta这样的大公司会牵扯到好多国家 , 一旦出现纠纷等等 , 就有一个管辖的问题 , 就有一个适用法律的问题 , 如何进行司法协调 , 如何解决纠纷 , 如何安排执行等等 , 这些问题都与国际法有关 。 一个国际互联网宪章是必要的 。 在Metaverse中 , 自然也有其自身的制度和规则 , 但这些制度和规则必须要以国际规则作为基本原则 。
从人权的角度来谈 , 可能消费者保护法是Metaverse里最重要的人权 。 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保障我们的隐私?消费者进入这个Metaverse之后 , 他会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 他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之后应该如何去保护?一种新的宪法权利——数据隐私权可能已经成为必须 。
而未成年人保护 , 也许可以说 , 在与Metaverse相关的法律里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最重要的 。 有档案曾经提到Facebook有意吸引少年儿童(preteens) 。 应该严防Meta利用Metaverse达到这个目的 。 小孩子有玩的权利 , 但是同样重要的是要防止他们成瘾 , 造成身心伤害 。 比如 , 限制戴头盔的时间 , 让小孩子们什么时候能上网 , 什么时候不能上网 。 Metaverse把所有的能玩的东西都集中到一块 , 这对少年人的吸引力是无法抵抗的 。
另一个重要的领域是关于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 。 必须要明确平台、创业者及玩家各自的权利 , 充分界定虚拟财产权 , 比如可选择权、可携带权或者到其他平台使用的权利 。 人们要通过替身/化身在Metaverse里交流 , 就该有权选择自己的化身 。 同时也应该有携带化身到别的平台玩的权利 。 比如我在Meta/Facebook的Metaverse玩腻了 , 想到罗布乐思的Metaverse里去转转 , 我可以带走我的替身 。 当然,虚拟财产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 , 可能需要仔细钻研 。
反平台垄断法 , Metaverses应该是一个复数 , 不仅仅是Meta一家,要保障各家公平竞争 。 政府的监管机构应该考虑如何使各家能够公平竞争 。
与此相关的是平台权利责任法 。 在此方面 , 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规定 。 GDPR(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CCPA(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PRA(加州隐私权法) ,以及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 。 当然 , 这些法律也有待于更加具体的改进 。
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是需要认真落实并且不断改进的领域 。 网络一直是知识产权盗版的重灾区 , 在Metaverse中这些难题只会更加复杂 。 前面已经提过 , Metaverse这个大的概念的版权也是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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