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要不要给女方补偿】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 ,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还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 , 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的 , 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不过 , 离婚时 , 如一方生活困难 , 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适当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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