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突變轉讓合同?福州高新區紫光科技園銷售引爭議( 二 )
2019年2月21日晚 , 福建電視臺綜合頻道《第一幫幫團》報道了福州高新區紫光科技園商品房銷售引發的爭議事件 。
李先生告訴記者 , 2016年他與福州紫光高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 原本想著交房后趕快入駐 , 投入辦公 。 然而卻在去年收到了開發商的一份通知函 , 要求李先生簽一份轉讓合同 。
隨后記者查看了李先生口中的這份清華紫光科技園發出的通知函 , 上面寫著:“清華紫光科技園項目據閩侯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規定 , 項目將采用產權分割轉讓形式進行相關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辦理 。 ”也就是說 , 只要將商品房買賣合同變更為轉讓合同后才能辦出產權證 。 這樣的一番操作讓李先生擔心存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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