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突變轉讓合同?福州高新區紫光科技園銷售引爭議( 三 )
李先生告訴記者 , 如果當初他們知道是轉讓合同 , 那么他們是不會買的 。 為此他們現在不敢裝修 , 也不敢簽這份轉讓合同 , 由此造成的損失希望清華紫光給個說法 。
既然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 為何又要讓業主變更為轉讓合同呢?記者找到了紫光科技園的銷售人員進行了解 。 銷售人員向記者解釋 , 之所以將商品房買賣合同變更為轉讓合同 , 是因為紫光科技園的土地性質不是商品房 , 而是工礦用地 , 因此不能做商品房買房 。
為了核實銷售人員的說法 , 隨后記者前往閩侯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了解情況 。 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 , 這個地塊屬于工礦用地 , 所以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 既然紫光科技園不屬于商品房 , 為什么當初開發商拿著商品房買賣合同給購房人簽訂呢?閩侯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是否不知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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