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八号“拼车”式发射22颗卫星背后的保险身影( 二 )


卫星投保往事
国内航天保险市场基本是从上世纪80年代才正式开始孕育 , 中间经历了长征系列火箭连续发射失利 , 国际再保人普遍不承接中国火箭风险的困难 , 在国务院的主持下 , 自1997年开始国内航天保险市场迎来了政策性“航天联合体”时代 , 要求国内所有航天保险项目必须全部纳入联合体投保 。 彼时 , 由中国人民保险牵头 , 联合太平洋、平安、华泰等9家非寿险公司和一家再保险公司成立了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 , 建立卫星发射保险 。
此后 , “航天联合体”垄断市场的弊端不断显现 , 到2003年风云2C卫星发射险安排时 , 原保监会批复“一个市场、两种模式” , 正式在国内开启商业投保航天风险的新时代 , 自此国内市场航天保险项目再无向“航天联合体”投保 , 全部采用商业模式进行保险安排 。
2004年安排的“风云二号C”气象卫星发射保险和在轨保险是我国首次按照商业化运作原则安排的卫星发射是我国航天活动中的商业保险探索与实践 。
由于国内承保能力有限 , 我国卫星发射和在轨保险项目大部分需要安排再保险 , 形成了涉及被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共保人(含首席承保人)、再保险经纪人、再保险人多个主体的国内共保、国际分保的承保流程 。
一位保险从业人士表示 , 航天保险具有单一价值高、风险较为集中、风险标的数量少的特点 , 不符合保险的基本原理—“大数法则” 。 其次 , 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远离保险标的 , 难以进行实地查勘 , 能够获取的保险标的信息较少 。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的了解程度远远低于投保人 。 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唯一性 , 不可能完全按照普通保险的赔付原则仅赔付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 只能通过特殊保险的模式 , 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 , 以此最大程度地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
2019年7月10日 , 阿里安空间公司(Arianespace)的“织女星”(Vega)火箭搭载阿联酋的鹰眼-1(FalconEye-1)军用侦察卫星从法属圭亚那发射场发射 , 因第二级发动机出现异常 , 发射任务失败 。 数据显示 , 发射成本约为2750万美元 , 而鹰眼-1卫星是“鹰眼”双星侦察系统的首颗卫星 , 价值约4.2亿美元 。 虽然并未披露最终确切数字 , 但必然带来了卫星保险巨额赔付 。
1984年 , 卫星保险压力也较大:这一年先是2月印尼的“统一”B卫星没有进入轨道 , 造成7500万美元的赔付;同月美国“西联星”6发射失败又造成1.8亿美元的巨额赔付 。 6月份“国际通信卫星”5F9事故赔偿额为1.02亿美元 。
【长征八号“拼车”式发射22颗卫星背后的保险身影】上述人士称 , 航天保险在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安排的水平上相比航天技术日新月异的迅速发展有所滞后 , 尽管卫星发射技术不断提高 , 但航天保险多年以来已处于连续亏损的状态 。 不断依靠市场的新的承保能力进入维持一个较低的费率水平 。 由于航天保险承保标的的特殊性 , 航天保险保单设计是“一星一单” , 这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卫星投保人的客观需求 , 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一些保险产生几百年来积累的基本规则 。 近年来 , 国际航天保险市场连续亏损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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