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八号“拼车”式发射22颗卫星背后的保险身影

长征八号“拼车”式发射22颗卫星背后的保险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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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姜鑫 2月27日 , 海南文昌航天中心 , 长征八号火箭携带22颗卫星开启了一次不带助推器的新构型首飞 , 同时也是一次多用户共享发射时代 。
“一箭多星”可以充分利用运载火箭的运载能力 , 降低卫星发射成本 , 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难度和风险 , 这背后则有保险护航的身影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在此次长征八号遥二运载火箭的发射中 , 17家保险公司联合起来 , 为此次发射提供了风险保障 。
长征八号上了哪些保险?
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了解到 , 此次发射17家保险公司联合承包 , 为长征八号提供了发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 。 一颗卫星从发射前制造 , 再到发射成功进入预订轨道 , 期间需要经历很多环节 , 其所面临的风险也不仅仅在发射环节 。
和人身险一样 , 长征八号的风险保障也是覆盖其生命周期的 。 一般来说 , 按照卫星发射不同环节的风险特征 , 可以上的险种包括卫星/火箭发射前保险、卫星发射保险、卫星在轨寿命保险、卫星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等 。 此次长征八号火箭发射除卫星在轨寿命保险外 , 均进行了投保 , 这些保险能给长征八号带来哪些保障?
发射前是指卫星在发射之前经过制造、试验、总装、运输直到安装到竖立在发射台上的运载器上等各个阶段 , 其中还包括发射延迟产生的额外费用 。 这项保险由卫星制造商购买 。 发射前阶段是最为安全的阶段 , 保险费用最低 。
卫星发射保险是将火箭一级发动机意向点火或火箭起飞时刻作为保险责任起点 , 到卫星进入预定轨道作为保险责任终点 , 除了由于卫星丧失而引起的完全报废的损失之外 , 还包括因火箭与卫星不适 , 导致卫星满足不了所确定的技术要求造成的损失 。
卫星发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为数不多的强制险种 , 它是国防科工局对目前所有商业发射项目的统一要求 , 主要承保卫星在其发射过程中 , 从火箭或卫星上掉落的物体造成地面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以及其卫星发射后在轨运行期间对其他空间物体造成损失的责任风险 。 卫星发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依据1972年《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进行拟定 ,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卫星选择1000万美元(搭载小卫星)、5000万美元和1亿美元(大型通信卫星或遥感卫星)三个档次进行选择 。
长征八号遥二任务为不带助推器的新构型首飞 , 实现多用户共享发射 , 共发射7家全商业用户研制单位研制的22颗卫星 , 但此次发射并未投保卫星在轨寿命保险 。 该险种主要针对卫星在轨测试结束后正式开始在轨运行阶段 , 主要承保卫星在预定的定点轨道上因意外事故(保单除外原因外的所有原因)导致卫星运行失灵 , 无法正常工作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 或因事故致使卫星寿命缩短等损失 。 风险期间通常以卫星发射保险终止时为起点 , 保单期限1年 , 逐年续保 , 直至设计寿命结束 。
“卫星保险属于特殊风险的一种 , 具有高保额、高价值和高风险的‘三高’特点 。 卫星保险的费率厘定既要考虑到卫星、火箭自身技术成熟性和可靠性的诸多技术因素影响 , 同时还会受很多外部商务因素的影响 , 诸如卫星的保额、保障期限及损失定义、市场竞争环境(包括近期的市场损失情况、同业竞争态势、客户未来业务潜力、首席保险人的承保条件、国际再保险市场波动等) , 定价机制比较复杂 。 ”平安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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