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四 )

隋朝和唐朝比较有意思 , 隋文帝废除车裂等酷刑 , 只保留绞、斩两种 , 到了隋炀帝时 , 又恢复了枭首与车裂 。 不久后隋亡国 , 唐律再次废除了枭首与车裂 , 规定死刑为绞和斩 。 唐朝后期再次恢复了腰斩、枭首和车裂 。 唐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 , 发明了“杖杀” , 即“决痛杖一顿处死” 。 决杖表面上看轻于绞、斩 , 但人所遭受的痛苦过程漫长 , 血肉淋漓 , 惨不可言 。 隋唐时期死刑方式在二元和多元化中间反反复复 , 可见文明的进步曲折漫长 。

《宋刑统》规定的死刑方式依旧是绞、斩两种 。 宋仁宗时 , 首开凌迟先例 。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 , 是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 , 残害肢体 , 再割喉管 , 使受刑者在极端痛苦中慢慢死去 , 是中国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南宋《庆元条法事类》明确将其与绞、斩一道列入死刑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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