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杨某)跟我说 , 你有人就介绍点过来 , 我这边真的需要人 。 然后我就安排了我的大学同学过去 。 ”直到被警方抓获 , 21岁的在校大学生覃某仍抱着侥幸心理 , 对警方提出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 , 极力将犯罪行为推到其他人身上 。
2月20日 , 南宁铁路警方宣布侦破公安部铁路公安局2022年1号专案 , 打掉了一个平均年龄仅有20岁、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 , 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 涉案金额达540余万元 。
2021年12月14日 , 南宁东站派出所接到市民何女士报案称 , 自己被电信诈骗27万余元 。 南宁铁路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 通过梳理40个涉案账户发现 , 其中两个账户(潘某、王某持有账户)十分异常 , 有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的重大嫌疑 。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 , 一个以覃某(男 , 21岁 , 广西籍)、杨某(男 , 20岁 , 广东籍)为首 , 在广东、贵州等省份非法租用“银行卡4件套” , 专门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 “该团伙成员平均年龄仅有20岁 , 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介绍参与其中 。 ”专案组成员曹哲健介绍 。
去年12月30日 , 犯罪嫌疑人潘某在贵州省贵阳市落网 。 2022年1月13-14日 , 犯罪嫌疑人覃某、杨某、吴某等8人在广东省英德市、佛山市相继落网 。
办案民警告诉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 1月13日 , 专案组在英德市一个小区的出租房内对覃某实施抓捕时 , 这个21岁的在校大学生和5个大学同租室友正在睡觉 。 专案组成员敲门进入并表明身份时 , 覃某神情淡定 , 还将犯罪行为推卸到杨某身上 。 在同一小区的另一间出租屋内 , 面对警方 , 20岁的杨某也作出了同样反应 , 试图将犯罪行为推卸到覃某身上 。
经查 , 杨某是该犯罪团伙的发起人 , 覃某是其高中校友 , 被杨某劝说后加入其中 。 覃某又将大学同班同学潘某介绍进入该团伙 。 其他成员也是通过同学、校友之间相互介绍加入该团伙 。
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刘茂东介绍说 , 在这个洗钱团伙中 , 杨某主要负责使用国外聊天软件与境外诈骗团伙对接洗钱业务 。 他们通过非法出借、租用本人及他人名下的银行账户、U盾、网银、微信、支付宝及电话卡 , 帮助网络犯罪团伙进行资金转移 , 也就是俗称的“洗钱” , 从中赚取费用 。
“我知道违法了 , 但那时候我特别缺钱 , 脑子也没有转过弯 。 ”谈到作案动机时 , 覃某说 。
2021年3月 , 在覃某的介绍下 , 同班同学潘某加入该团伙 , 主要负责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等 , 供覃某和杨某使用 。 警方审讯时 , 潘某供述称自己成长在单亲家庭 , 母亲是某超市收银员 , 家庭经济较为困难 。
“母亲生活艰辛 , 但潘某使用的是某国外名牌的最新款手机 , 价值不菲 。 ”专案组成员曹哲健介绍 , 这些涉案青年多为初入社会人员 , 受到不良消费观念影响 , 追求名牌、爱慕虚荣 , 在自身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 , 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 此外 , 他们误入歧途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朋友圈、社交圈混乱 , 自身立场不坚定 , 容易被眼前利益蒙蔽 , 同时抱着侥幸心理 , 被抓后才后悔莫及 。 (采访人员谢洋通讯员甘贤吕昕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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